東森消費聯盟制度優化公告
東森消費聯盟制度優化公告
(資料來源:東森直消電商後台)
公告日期:2022.12.20 00:00
東森消費聯盟 制度優化公告
為提供東森全球傳銷商更完善的傳銷制度及完整的福利政策,以下三項獎金制度規則優化調整:
(一) 重消制度優化
l 傳銷商個人訂單積分達成對應職級之個人重消責任額(40PV),即為活躍的傳銷商,可獲得四週活躍期,活躍期間可累積適用,且將於既有之活躍期均使用完畢後,自動銜接累積之活躍期,維持連續活躍資格。
l 未具有活躍資格之傳銷商,於結算區間內自符合活躍資格之日起,溯及自當週週一即開始活躍,連續活躍四週,無需另行補足未活躍期間的重消責任額
l 自2022年12月19日起生效
(二) 網連通領取資格優化
l 傳銷商領取網連通所發放之一切獎金(包括層數獎金、現金獎勵回饋)
1) 領取資格:需維持活躍
2) 緊縮條件:計算獎金時,如因傳銷商資格不符合活躍條件時,即由傳銷商的底層開始由下往上緊縮,將原層數或代數提升緊縮到合格為止。
l 網連通會員領取網連通獎金(現金獎勵回饋): 領取資格:當月網連通回饋PV>0
l 自2022年12月31日生效。
(三) 領導獎金調整
l 依據當月考核達成之職級位階,檢核直推組織PV積分。當月直推組織PV積分僅須符合自己達成之職級位階(含)及(或)以下位階所對應之直推組織PV積分,即符合領取獎金資格。
l 領取所對應職階領導獎金,應依對應職級進行計算,依對應獎勵比例(%),並按照符合該職級位階合格傳銷商之總業績,與對應獎金職級劃代直推組織業績計算比例,再乘以全體總業績,領取領導獎金。
例如:A總監級傳銷商業績為10,000PV,當期所有合格總監之業績為1,000,000PV,全體總業績為4,000,000PV,A總監級傳銷商可領取領導獎金之比例為1%(公式:
10,000/1,000,000=1%),可以領取的領導獎金即為800PV(公式:1%x2%x4,000,000PV)
例如:A皇冠級傳銷商在總監小組的占比為10%、紅寶小組的占比為15%、鑽石小組的占比為20%、皇冠小組的占比為40%,A皇冠級傳銷商可領取之領導獎金即為 【(10%x2%)+(15%x2%)+(20%x2%)+(40%x1%)】x總業績
l 獎勵條件如下:
1) 總監級:獎勵2%,直推組織積分5千
2) 紅寶級:獎勵2%,直推組織積分1.2萬
3) 鑽石級:獎勵2%,直推組織積分3萬
4) 皇冠級:獎勵1%,直推組織積分10萬
5) 大使級:獎勵1%,直推組織積分30萬
l 當月考核遇升聘時,自當月起即晉升升聘之職級,並以該升聘的職級對應之獎勵條件,適用前款規定計算獎金。
l 領取資格:符合以下所有條件
1) 當月須維持活躍
2) 當月直推組織積分須達成
l 獎金發放方式:月結,月領。
l 自2022年12月31日起生效。